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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藝術教育與創作碩士班聯展

整 | 述

Complete Statements

─ 「明日藝術家S」,我們準備好了…



【新聞稿】

藝術新生,持續崛起。我們以「明日藝術家」自許,正值青春年華的藝術創作者們,展現對於藝術的信仰、見地以及想望。是的!我們─準備好了!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藝術教育創作碩士班研究生,由倪禎裕、劉鳳鴒、鄭琬渝、劉宗榮、李宜亞五位共組策展團隊,動員竹大所有在學創作研究生,策動了一場主題名為 <整|述> 的聯展,9/14(一)至9/25(五)於竹大藝術空間群之「竹師藝術空間」、「毓繡藝術空間」及「思空間」展出。與以往不同的是,今年評圖展首度以聯展的方式呈現,我們要大聲地宣告,我們已經成熟地準備好成為專業藝術家!



主題 <整|述> 代表著多重的意義:透過展覽,展現團隊成熟的合作、個體藝術專業生涯開端的預告;此外,竹大三十位研究生以各自獨顯的語彙創作,展出藝術多向樣貌,為竹大碩士班創作向度縮影的述寫,也體現創作者對於內在風景及外在生活影響下所衍繹出的各種視覺面相及人文關注內容─有些正面、有些囈語、有些荒謬怪誕、有些魔幻寫實…等,觀者可從此一窺年輕世代內心世界與其外在本質,一啓增添更多可能性的視野。展覽中,創作者運用不同的手法,如:油畫、水彩、壓克力、水墨、膠彩、複媒裝置、影像輸出、立體…等形式,刻畫帶有深沈現實感及自我身體探討的景象、物件與空間的錯置、影像合成,以及詼諧諷刺的次文化創作…等,透過個體的背景差異,明日的青年藝術家們用擅長的技法,來述說這既美好、合理卻又荒繆的年代。



9/16(三)上午10點, <整|述> 展覽於「毓繡藝術空間」舉行開幕茶會。評圖座談會共有兩場,分別於9/21(一)、9/23(三)下午2點舉行,會中將邀請梅丁衍、涂維政、朱紋皆、潘娉玉四位專業藝術家及大學教授出席座談。相關活動詳見下方說明,新竹教育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誠摯地邀請大家一同前來共襄勝舉!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藝術教育與創作碩士班聯展

整 |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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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系列活動】

展期: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9月25日(週一至週五 9:00-17:00;週六至週日12:00-17:00)

地點:竹師藝術空間‧毓繡藝術空間‧思空間

地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新竹教育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活 動
簡 介
時 間 / 地 點

開幕茶會
10:00-10:15
來賓入場
2009年9月16日 (三)

10:00

毓繡藝術空間

10:15-10:25
主持‧致詞

10:25-10:40
表演活動

10:40-11:00
茶敘‧導覽

開放評圖

座談會Ⅰ
專業藝術家 梅丁衍

專業藝術家及實踐大學媒體傳播系兼任教師 涂維政

邀請出席
2009年9月21日 (一)

14:00-18:00

竹師藝術空間‧毓繡藝術空間‧思空間

開放評圖

座談會Ⅱ
國立台南大學美術系專任副教授 朱紋皆

專業藝術家及國立台北藝術大學美術系講師 潘娉玉

邀請出席
2009年9月23日 (三)

14:00-18:00

竹師藝術空間‧毓繡藝術空間‧思空間




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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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 藝術與設計學系
National Hsinchu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 Department of Arts and Design

竹 師 藝 術 空 間 ‧ NHCUE ART SPACE
毓 繡 藝 術 空 間 ‧YU-HSIU ART SPACE 藝術空間群辦公室
A R T SPACES
思 空 間 ‧ THINK SPACE


★ 黃小姐
★ 新竹市30014南大路521號
No.521, Nanda Rd., East Dist., Hsinchu City 30014, Taiwan (R.O.C.)
★ 03-5213132#2936 Tel
03-5245209 Fax
★ E-mail:hsinyu@mail.nhcue.edu.tw

--==Mailed via NHCUE Web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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瑋萱和小玉是非常喜歡創作的小孩(哈...),也會想要急著把自己的作品PO上來

給好朋友們分享我們創作的開心和作品的故事。但是我們又很擔心,我們的作品會被抄襲...

畢竟自己的心血是獨一無二的,都會想要保護自己的小孩呀~^^

而且瑋萱(me)想要賣作品來糊口飽肚子啦,所以我應該保護自己的權利啦!

【創作著作權的正視,是你我共同的權利,人人都有責】哈好像打標語喔~~~~


提供創作者了解(記得要自我保護喔),以及其他朋友參考如何避免觸法~~~

 

【有人抄襲了我的作品,該怎麼辦?】 以下文章引用自經濟部慧財產局


  不論學生、上班族或是Soho族,都有可能遇到自己的辛苦創作,在未經同意的情形下而遭他人利用。如果他人的利用是合法、合理的使用,就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反之,如果他人沒有合理使用的情形,也未經著作權人的同意就使用別人的著作,那就是侵害著作權的違法行為。著作權法所稱的「著作」,包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共分為十一類,它們都受到著作權的保護,包括: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及表演等。


  當著作權受到侵害時,著作權人可以依著作權法第六章「權利侵害之救濟」的規定要求侵害人負民事上損害賠償責任;也可依照著作權法第七章「罰則」的規定,訴請法院對侵害人論罪科刑。不論是民事上的救濟或刑事上的追訴均由司法機關受理訴訟後,依法裁判,若不服司法機關之判決,可依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規定之程序提起上訴,以資救濟。

 

當你一旦發現你的創作被盜襲了,那就不要猶豫吧,因循著法律給予我們的保障權利,

去爭取主張喔!!

不過要請大家多幫忙喔!若在某網站一旦發現瑋萱和小玉的作品或圖片時,也請大家不要吝嗇的來信告訴我們喲!!

瑋萱和小玉會彎下腰行成90度鞠躬來答謝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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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大型比賽要參加,可是每當畫完作品之後,我又遇到令我困擾的事情,
它比創作還要更困難呀!!我居然可以為了它想了三天三夜,還是想不出來,
最後那責任變成落在小玉身上。(真是輸了它啊...)

哈,這問題,連我自己覺得很荒謬,我的問題阿 就是→作品的主題

前言→
我覺得創作作品和作品主題的結合是很弔詭的,怎麼講呢?我也不怎清楚這奇怪的感覺,
因為通常在創作東西的時候,靈感是由創作者的心理與生理共同發展出來,在當下繼續
創作的時候,誰會在創作時又注意自己的心理、身體上的變化?!創作者在創作過程中,
能夠完全記住過程的自己是怎麼樣呢? 我是好奇的想這疑問...
我在創作的時候,很清楚的知道我總是處在忘我的狀態下,全心全意的跟著感覺擺動搖
晃手中上的畫筆,直到完成作品才開始恢復自我的理性,觀看作品的呈現,線條、造型、
具象非具象的組合完全拋到大海裡,只管知道自己喜不喜歡它而已。
我的作品是就是這麼自然的發生,連畫畫的前後也是如此,好像變成日常生活中的習慣,
不用去記得它的步驟,知道就像呼吸般的去創作東西。先做預測的想像、打稿、作品主題
的動作反而像是搬了大石頭放在我面前一樣,難以地呼吸去創作。
幸好我不記得這些記憶,我只往任感覺的發酵和軀體的搖擺去繪畫,繪畫就像是我的信仰一樣
看到眼前的一道光,就往前走。

後續→
哈,最麻煩的問題來了,當作品完成後一定會有它的名字,對吧!
可是我的壞習慣就是不知道自己在畫什麼,我連作品內容和呈現的想法都是很模糊的。
作品的主題更不用說了~~
每次參加比賽填寫報名表看到作品主題旁邊的空白在等我填寫進去,那空白總是在資料寫好後剩下
的是它還沒寫啊!最後只好找小玉幫我想啦~~~~~厚,好悶喔!作品的主題頭痛了我呀!!

有什麼方法可以教教我呢??



我的熱情朋友 pin 給我分享,很感謝他在第一個時間來為我解惑,我也把這篇文章po出來給大家一同分享、一起參考。

問.
一般來說如果作品上標示題目.
(因文字會有敘述性連結..)
是否會讓觀眾陷入物質性.故事性聯想..
若標示編號或無題.
是否會讓觀眾較大連想空間..
兩者差異覺得利弊在哪?
答.
有題和無題都是一個題目
作品須要正名
就像人們要有名字一樣
所以名稱也是創作表現的延伸
讓我們可以更了解藝術家的脈絡
所以既然要取
就要以藝術家為主
因為我們無法滿足每個人的思維
觀者會自己去調適它的觀點
創作者只要表達他自己就好
文/吳櫂?
........................................
文字本身就是一種創作
就像文學.哲學等都必須經由他來呈現
文字亦是作品的另一個延伸和思維的具體化
也是省視自己的一種工具
有了他
創作會更具說服力
但對一個圖像創作者來說
文字畢竟是站在第二線的
因為視覺的感染力是最直接有力的
在當下視覺的波動即成為內心的交流
而只有在這個過程後
文字才有他的意義
因為他能讓觀者進入創作者的主軸思維
所以文字有種輔助的功能
但他並非是必要的
因為取捨之間在於藝術家本人
沒有一個標準
當然他對於媒體是有一定影響力的
因為有些媒體工作者並非真正對藝術有深刻的理解
在他論述的時候就會以藝術家本身的說法作為依據
這是無解的問題
然而在這過程中
如果你深覺自述的重要性
那麼就必須如實深刻的面對自己
提升思維的清晰度和文字的說明性與創作的貼合度
相信語法思維和創作是同等重要的
因為觀者需要這點作為引導和連繫
當然這對行銷自己亦是有相當的幫助
因為這能讓人很快的認識你的中心思維
但這之間的利益關係
並非如此單純
尤其是人際的關係
還有每個時代都有其主流思維和當代議題
如果你的論述與此無關呢
那麼利益點又在哪裡
最後還是要回歸到你自己
因為過程中的點滴是你在感受的
這些都超越了所有物質性的利益
文/吳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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裱框在我念藝術大學的時後,每次要參加美展比賽時(包括學校舉辦的師生美展)
美展主辦單位在簡章裡很強硬的說明若未加裱框則取消參賽資格....(@@哇勒~這會不會太嚴重了!!)
但是比賽的獎金很高、又想出鋒頭的我們只好花大錢把作品拿去裱框,
盼能得入選呀、佳作呀,最好能進去第三名以內。
所以一定會把畫拿去裱褙,我記得每次拿作品去裱框店裡時,總是會指定黑色的木頭
來做為我作品的加持。哈,因為這是最便宜的框框囉,大概要兩三千元吧(視作品大小而定),
若是要選精美又華麗的框框,價錢可貴了許多阿~~
但萬一不幸的落選,那作品+裱框可怎麼辦了啊???又沒有地方可掛,就因為這樣造成惡性的浪費、又不環保
面對無意義的框框,和莫名奇妙的規定,我已經對【惡性‧裱框】的風俗投降了。
完全沒有抗議的念頭。也許,那時的我沒想這麼多啦~~

直到念研究所的時後,我慢慢的開始去思考關於我的作品、關於藝術評論的主題、關於全世界藝術正流行什麼...
我很高興我會去思考這嚴肅的問題,因為發現問題時,我會激辯問題的疑問、找出問題的核心在那裡。
所以我對【藝術】多了一份敏感的感覺。

最近台北富邦銀行將要舉辦身心障礙才藝獎的活動,簡章內容說明作品需自行裱框
(我在想應該沒有強制的規定要加裱框吧)
因為不放心就順口問了我朋友,我朋友就問認識的富邦工作人員,對方說要看評審來決定,
要我在報名內容說明不加裱框的原因。(@@...)我就開始對裱框的背後意義去思考...

我知道裱框是為了彰顯作品的完整度,但最終的還是要以作品本身的材質、作品的內容以及創作者的動機,
如果當作品本身表現出的內容不需以裱框來加分或者來增加作品的完整度,
那麼主辦單位是否應該尊重創作者的選擇呢?
當然主辦單位可能覺得作品加裱框的話,看起來會比較有水準吧~~
但是真正的藝術,真正的好作品是否真的需要加裱框嗎???


請大家來告訴我
你覺得裱框是什麼呢



p.s 我作品不加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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